今年以来,泸州市上下全力克服非洲猪瘟、新冠疫情对生猪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针对能繁母猪存量不足、仔猪缺口大、新(改)建养殖场无法正常开工等问题,采取“三实”举措,确保完成全年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一是责任严格落实。以市政府文件将全市2020年生猪出栏目标细化分解到7个区县,推动区县成立以区县委书记任指挥长的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坚持每月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盯死看牢硬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政策全面落实。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对新建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10万元和1年贷款贴息补助,落实财政专项资金384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生产和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兽医实验室等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新八条”对新增能繁母猪补助政策,第一批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区县,动员、摸底、核查、核实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各级财政累计贴息规模猪场17个,补助资金688.5万元。三是举措强化落实。重点依托温氏、巨星、新希望等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体化项目,大力发展公司+养殖户(家庭农场)寄养模式。充分利用环保、用地政策机遇,抓紧抓好规模养猪场选址、规划、建设、投产等工作,已选地3000余亩,提供恢复生猪生产用地908.4亩,正加快推进35家设计年出栏18.9万头的规模养猪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