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恢复生猪生产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布小林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全区生猪养殖经营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农牧医发[2020]99号)要求,杭锦后旗决定从4月上旬开始至6月底,全旗集中开展生猪养殖、经营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养殖场户管理,严把饲养“源头”关。要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场包户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管、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监管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
二是加强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要进一步加强检疫报检点建设,督促落实养殖场户和相关经纪人的检疫申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落实产地检疫。科学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严把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关。加强官方兽医管理,规范出具检疫证明,严厉打击“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调运环节监管,严把流通运输关。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生猪运载车辆开展检查,发现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未备案车辆调运生猪的,在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下、由货主负责就地就近隔离观察15天,并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出现生猪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坚决扑杀,不予补贴。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运输车辆取消备案资格。
四是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全旗要严格落实跨省跨区调入生猪落地报告和隔离制度。对屠宰生猪,屠宰场点严把入场关,做好查证验物,临床检查,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对饲养生猪,要督促落实养殖场户调运生猪落地24小时内向辖区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告,并对调运生猪自行隔离观察。严厉查处即不报告又不隔离,进入交易环节销售等行为。
五是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全旗要逐步完善生猪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免疫信息与电子出证系统对接;进一步推进生猪运载车辆备案系统、调运生猪到达信息、屠宰场入场信息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对接;逐步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
六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把监督执法关。全旗要严格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0478—7980077),及时认真核查举报线索。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涉及跨省调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加大对经营、运输染疫生猪以及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不得以罚代刑。
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制作了“明白卡”、“口袋书”等专项行动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广大养殖场户、屠宰场点、经纪人等相关从业者,增强从业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找全旗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存在问题和漏洞,及时消除隐患,严格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生猪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