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小农户能繁母猪扩群增量,激发广大养殖户恢复生猪产能,今年以来,务川自治县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恢复到2017年生猪产能为目标,投入县财政预算奖补资金300万元,“五强化”奖补措施,对全县生猪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新增的能繁母猪3000头进行政策性奖补,实现年新增生猪6万头。
一是强化补助对象及兑现方式。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补助对象是现有能繁母猪在30头以内(含30头)的养殖场(户)所新增的能繁母猪,包括县内仔猪现培育而成的后备母猪和从县外新购进的能繁母猪并在验收时已妊娠或产仔,新增能繁母猪按1000元/头标准,采用“先增后补”的方式进行资金兑现,即:村级统计、建立台账→乡级初核、公示→县级复核验收→县级兑现资金补助”。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坚持责任导向,切实抓好能繁母猪、新增能繁母猪登记,严格“五见”把好关口,统计登记人员和审核人员对基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明确专人加强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对虚报、多报数据等行为,经查实后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补助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坚持效益导向,规范程序,严格要求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挤占、整合和挪用。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是强化督导监管。坚持政策导向,加强能繁母猪扩群增量奖补政策宣传,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督导监管,及时纠正漏统、错统等行为。
五是强化公开公示。坚持结果导向,着力遵循政策公开、养殖户受益、专款专用和尊重养殖主体意愿使用补贴资金,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主体和数量公开,并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