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价格自6月以来一路稳步攀升,虽然上升价格不多,但相比5月份持续低迷行情来说,现在已经突破30元/公斤的价格,对继续奋斗在养猪一线的朋友来说,可以说打了一针强心剂。每年第三季度都是最缺猪的时候,叠加天气转热,肉猪长速放缓,使得本来供应偏紧情况下,适重猪只更紧俏,猪价高位震荡概率较大,猪价还有多大上涨空间?业内人士分析,6月猪价朝着“35元/公斤”前进!
根据农业部网站数据显示,5月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3.9%,连续8个月环比增长,累计增长23.3%;生猪存栏环比增长3.9%,连续4个月环比增长,比2019年年末增加3800万头。
为扶持养猪业的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以扶持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专门指出“要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但重振生猪产业,涉及养殖用地、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基层动物防疫、科技研发、人才建设等多个方面。
江苏省出台指导意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生猪养殖!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发展种养循环适度规模生猪养殖的指导意见,就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生猪养殖、进一步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落实落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等提出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各地要在发展大型集约化生猪养殖的同时,通过帮扶带动,多渠道、多形式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养殖生猪。坚持“一场一策”原则,加快养殖场升级改造,向适度规模(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转化。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采取“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经营模式,带动中小规模场提档升级。强化示范引领,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集成推广一批种养循环适度规模生产模式。
各地要在用好用足现有国家和各级生猪发展奖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大县奖励等相关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信贷杠杆作用,支持和促进生猪恢复生产。鼓励银行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等纳入可接受押品目录,在土地经营权抵押、生猪活体抵押、农业保险保单抵押等方面开展试点。创新保险支持方式,鼓励各地、各保险机构探索种公猪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逐步扩大生猪养殖保险保障范围。
四川破解养猪“用地难” 生猪住上“小洋楼”
为破解养猪“用地难”,四川对于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在这一新政策推动下,目前一些生猪住上了“小洋楼”,在土地利用效率大为提升的同时,生猪生产也在稳步恢复。 当前生猪养殖呈现规模化发展趋势,而猪场建设又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长期以来,畜牧兽医专业人士对于猪场建设标准,如隔离间距、饲养密度等有明确要求,因此,为满足这些要求,我国各地猪舍普遍采用平面单层建筑,占地面积较大。目前,随着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生物防疫技术的进步,楼层式猪舍成为企业和养殖户的一项新探索。为促进生猪恢复生产,四川明确规定,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对扑杀生猪给予补助!贵阳印发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指引
6月1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贵阳市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指引》印发,建立非洲猪瘟有奖举报制度。
《指引》要求,规范养殖户自检阳性处理,及时报告检测阳性的,对扑杀生猪给予补助,不及时报告的,不予补助,并追究法律责任。建立非洲猪瘟有奖举报制度,市区两级设立公布动物防疫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87987065),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和检测阳性信息,以及售卖屠宰病死猪、违规调运生猪、逃避检疫监管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恶意抛售染病生猪的,一律顶格处罚,坚决追究有关主体的责任并通报。
海南:引进省外能繁母猪每头补贴1500元
为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推动生猪恢复生产,6月9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海南省超常规举措促进生猪产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省外引进能繁母猪和仔猪补贴申请手续,鼓励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带动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复养增养。
《方案》明确,引进省外能繁母猪符合《海南省2020年引进省外能繁母猪和仔猪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条件的,每头补贴提高至1500元。各市县根据自身实际,可适当提高引进省外能繁母猪和仔猪的补贴标准。2月25日以来引进省外能繁母猪、仔猪未申请补贴的企业,可按本方案要求申请补贴。
《方案》指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发挥社会资源调配能力,引入省外仔猪,提供饲料、技术服务,以“公司+农户”等合作方式,挖掘现有栏舍资源,实现复养增养,加快推动产能迅速提升。同时鼓励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依据引进省外仔猪到合作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饲养,待育肥出栏时,凭产地检疫数量每头奖励50元给龙头企业。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额外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加快复养增养。
云南:最高一次性奖补300万!引进一头原种猪奖4000元
为促进云南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各地发展生猪生产、引进优质良种猪、推进规模养殖场建设等。
《措施》明确,对2020年新增生猪出栏30万头以上的县(市、区),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新增20万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具备有关资质的企业、2020年从国际知名育种公司引进原种猪的,省财政按40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从省外引进优良种猪的,省财政按8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2020年新建存栏600头以上的种猪场和新建单栋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圈舍、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用于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用地方面,《措施》明确,全省生猪养殖及辅助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用地规模根据生产及投资规模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用地面积的10%以内,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20亩,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过25亩。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的,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同时,加快推进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生猪养殖场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调整生猪养殖项目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程序,暂停执行兴办生猪饲养场选址距离规定,简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程序。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要主动做好生猪养殖场项目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环保、禁养、贷款贴息、金融担保等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新建生猪养殖项目落地投产。
《措施》提出,要全面落实非洲猪瘟扑杀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加快养猪生产有关设施设备试验鉴定,合理增加生猪生产的农机购置补贴品目,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建立“一清单四制度”。建立生猪养殖重点县、重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清单和企业服务制度、部门协调制度、定期调度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加快落地。将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各地恢复生猪生产进度,及时督促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最近国家给养殖户发放补贴的新闻越见越多,众所周知,从去年10月开始,我国官方就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养殖政策,但“不约而同”的是,这些政策措施大都利好规模养猪场,对于小散户来说,这波扶持“红利”只能看着别人得,同样是养猪人,待遇天差地别,着实让人心有不甘!他们力量虽小,群体却庞大,扶持政策不要仅限于“规模”猪场,才能真正得到全体养猪人的“喝彩”!
文章来源:中国畜牧网综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新华社等新闻整理 如有侵权 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