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推动防控工作阶段性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按照“分片监管、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域覆盖、责任到人”原则,落实落细“3+1”网格化监管员责任,促进监管员认真履行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实现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企业全覆盖监管。
三是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在国内疫情未解除封锁前,坚决执行禁止省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入政策,严防疫情传入。重点加强调入生猪落地监管,强化隔离观察,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洗猪”行为发生和通过蒙混冒顶等方式进入屠宰环节。
四是严格屠宰监管。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全市境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分批屠宰、全覆盖抽检政策全面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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