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牧〔2020〕26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计划2020年年底前在全国推进建成一批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一批非洲猪瘟无疫区。为做好我省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病毒已在我国定殖,短期内难以全面根除。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是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的国际通行做法和重要手段。各地要将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作为非洲猪瘟防控重要举措,按照常态化防控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考评制度,强化监督指导,选择自然屏障条件好、病原污染面小的区域,生物安全水平较高的生猪规模养殖企业,高质量建设一批无疫区和无疫小区。
二、加快推进。根据我省实际,今年将重点推进建设无疫小区,每个设区市要择优选择1-2个生物安全水平较高的养殖企业,示范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评估,抓紧筛选上报今年参加建设无疫小区企业名单。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国家评估方案,抓紧组织制定《江苏省无疫小区和无疫区评估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省级评估工作。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创建无疫小区企业的技术指导,对已经建成并提交评估申请的,要及时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达到标准的,上报上一级开展评估,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要建成1家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各地要及时总结建设评估无疫小区的经验,适时稳妥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区选址和建设。
三、加强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要指导企业强化品牌建设,提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实现优质优价。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已建成的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的防疫监督。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对基层动物防疫、生产经营主体等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技术培训,指导落实建设管理措施。
四、创新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创设扶持政策,支持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运营,积极探索分级管理制度,对通过国家评估的,在非洲猪瘟疫情疫区划定和封锁、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推动将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产业奖补政策等挂钩,强化项目引导。探索建立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保险和社会资金投入,支持无疫小区监测预警、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信息化平台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请各地于7月13日前将拟建的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情况(见附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厅兽医局郝桂兰,联系电话:025-86263092,516137153@qq.com;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邱冬,联系电话:025-86263456,2455300733@qq.com。
附件:拟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信息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