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云龙县农业农村局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21年1月14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一行8人(次),进行2个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
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组深入到宝丰乡李应彬规模生猪养殖场和关坪乡云南瑞峰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逐一项审核。
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结果如下:
1、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对宝丰乡李应彬规模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逐项审核,审核结果不符合《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2、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对关坪乡云南瑞峰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逐项审核,审核结果符合《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1月14日,经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组审核,关坪乡云南瑞峰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通过审核。
关坪乡云南瑞峰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于1月15日按规定程序已办理了《动物防疫条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