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气温回暖,候鸟大量回迁,活禽调运频繁,禽类疫病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H5N1、H5N8等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禽类H7N9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养禽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市未雨绸缪,及早准备,采取六项措施,扎实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落实联控机制。充分利用微信、新媒体平台和到场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H5N1、H5N8等高致病性禽流感和H7N9流感防控知识,正确引导养殖户科学养殖,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畜牧兽医部门与卫健、市场、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共享,严密防范,确保我市不发生禽流感疫情。
二、突出防控重点,规范免疫程序。加强养殖技术培训,指导规模养禽场做好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强制免疫,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确保免疫全覆盖。督促养禽场实行封闭管理,增设防鸟网,杜绝家禽、饲料与野鸟直接接触,做好消毒灭源,及时对舍内禽群进行巡查,发现禽类异常死亡必须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三、强化疫情排查,加强抗体检测。在全市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大排查,加大对养殖密集区、交易市场和野鸟聚集区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实时跟踪排查,确保不漏一场一户一病禽。对规模养禽场开展血清学免疫抗体监测,确保抗体水平常年维持在98%以上。
四、开展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市畜牧兽医技术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深入乡(镇),指导集中开展规模养禽场(户)、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消毒灭源行动,对可能引发疫情传播的重点区域进行环境、车辆和人员彻底消毒,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有效降低了疫情发生风险。
五、加强检疫监管,严防疫情传入。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加大跨省市调入活畜禽的监督检查,对运输动物的车辆严格进行查证验物和防疫消毒,切实做好活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检疫,防止通过动物流通传播疫情。加强落地监管,对其调入的活禽及其产品进行跟踪检查。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对病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用,必须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完善应急机制,保障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措施,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完善应急队伍 ,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应对突发疫情做好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