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严格引种检疫,防止引入病原
严格的引种检疫程序是防止主要疫病病原由
种猪引入猪场的重要措施.异地引种一定要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引种前要认真了解供种单位的免疫程序和疫情情况,严禁到疫区引种.引进后应在场外隔离观察检疫至少4周,并进行相关的监测,结果阴性、临床观察无症状出现,接种有关疫苗产生免力后,才可入场饲养.定期进行猪繁殖障碍性疫病免疫抗体水平检测,尽可能淘汰和消除亚临床感染或隐性感染猪.猪场一旦发生可疑病猪,在不能确诊的情况下,应迅速采集病料或将未经
治疗的病猪,送兽医部门进行检验,待确诊后,进行正确的处理.法定报告的疫病必须按照程序向兽医主管部门报告,按相关规定对病畜及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原扩散.
3.3 加强饲养管理
在猪场的日常管理中,注意改善猪舍的卫生条件,定期对猪舍地面、墙壁、设施及用具进行消毒,保持舍内空气流通和注意舍内温湿度的调节,对正常猪的粪、尿进行发酵或沼气处理,对患病猪的粪尿、乳、流产的胎儿、胎衣、羊水及病死猪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防蚊灭蚊、防鼠灭鼠、驱虫、隔离等工作,防止病原通过媒介传播;在使用饲养过程中,必须根据
种猪的各阶段营养需要合理配置饲料,尽量选用品质好的妊娠料、哺乳料、
乳猪料,注意提高日粮中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确保限制性氨基酸,特别是赖氨酸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