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厅制定了《贵州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0日
贵州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加强风险防范
(一)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决胜之年,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和舆情监测,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广泛宣传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化风险评估。围绕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实际,针对蔬菜、茶叶、食用菌、禽蛋、水产品等品种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开展风险监测。对已知风险积极进行评价危害程度、产生原因,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
(三)完善应急机制。持续关注舆情,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修订《贵州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多彩贵州网”“动静贵州”等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征集和评定。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名录,将蔬菜、茶叶、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实现日常巡查检查年度全覆盖。
(六)强化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以风险大、超标率高的农产品为检测重点,制定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坚持随机原则,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样;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并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坚持协同推进,监督抽查抽样时,同步开展巡查检查、指导培训,既注重产品结果、又注重产品生产过程。加强信息报送,在现有报送要求的基础上,探索监测平台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省、市(州)、县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共享。2020年全省各级监督抽查达到每千人1批次标准,其中省级5020个,市级不少于1000个,县级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确定。鼓励发现问题、检出问题、查处问题。
(七)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促过硬,采取暗访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制度建设情况、农兽药库房及使用记录、农资购销台账、合格证开具情况;同步检查基层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包括监管对象台账建立、业务知识掌握和对生产主体检查指导频次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八)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后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继续以草甘膦等除草剂专项整治为切入点,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公布2019年度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健全标准体系
(九)夯实标准工作机制。配合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出台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标准化协作、协商工作机制,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强化标准实施,创新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方式,提高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水平。
(十)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创建,树立打造一批创标、制标、用标、达标的示范典型。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管理和推介,更好树立贵州农产品绿色优质形象。组织监测绿色食品100个以上,继续做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创建工作。
(十一)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持续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推动出台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实施意见,利用各方资源讲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贵州故事”。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继续支持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创建。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州)督导、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对2019年已开展创建的8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开展跟踪调度、督促指导,按规定时间验收,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的样板。
四、完善监管制度
(十二)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试行《贵州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抓具体、抓深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全力下沉开展指导培训,又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指导教学;既要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又要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信息调度,适时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十三)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制定对接方案,开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完善省级平台管理,探索合格证与追溯码“证码合一”模式。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全面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申请建设一批追溯示范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带码上市、带码参展。推动各地使用国家追溯平台报送有关信息。各地要推动监管名录生产主体全部入驻国家平台,强化国家追溯平台各项应用,使用平台记录巡查检查过程和结果。
(十四)完善质检机构管理制度。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运用农业农村系统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的加强指导和服务。对仍未竣工验收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确保通过竣工验收。继续推动基层质检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由单一类别向多个类别转变,扩大认证参数和类别,满足本地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十五)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实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
(十六)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合力。根据《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厅局委分工方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主体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善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厅内各单位(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
(十七)统筹运用督导考核。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考核工具,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保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执法办案、合格证推进、追溯管理、质检机构“双认证”和竣工验收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夯实能力基础
(十八)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适时组织遴选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对已获得命名的播州区、罗甸县、印江县、凤冈县、长顺县、雷山县、习水县、江口县、七星关区等9县(区)实施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达标的一律报送农业农村部撤销称号。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开展中国行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九)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逐步推动各地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确保乡镇监管有岗、有职、有责、有人,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探索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宣传指导。
(二十)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培训。针对市、县监管、执法人员,各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大培训,进一步提升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和能力。针对农产品检测人员,统筹分批分类开展培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能力、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检得出检得快检得准。
六、助推脱贫攻坚
(二十一)助力认证推介。支持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按规定申请减免相关费用。优先组织贫困地区参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展销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
(二十二)搞好结对帮扶。组织好播州区、印江县、罗甸县等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分别对青海省三个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指导剑河县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开展帮扶工作。开展省农检中心和有关县级质检机构对接活动,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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