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4-03 17:33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鲁农建字〔2020〕1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农田工程建设黄金期,各地正在千方百计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近期召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调度会商视频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标准质量意识

质量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生命线。严格按照设计标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是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硬核”,也是稳定粮食生产、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关键。各地在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既要抓进度,更要抓质量,要始终树牢“质量第一”的意识,健全完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办法,压实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单位、监理单位等管理责任,畅通农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得好、用得上、用得好。

二、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

各市要按照《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督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质量管理,并严把“四关”:一是严把项目勘察设计关。要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且必须进行实地现场勘察,在此基础上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严禁“闭门造车”,严禁借用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计工作。二是严把施工质量关。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设计要求,并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责制”。对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依法依规追责外,施工单位不得再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建设。三是严把工程监理关。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理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并复查。对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取消其高标准农田工程监理资格。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初验和项目竣工验收要将实体工程质量情况作为验收重点,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建设的监督和验收,严禁不合格工程流入后续施工工序,确保工程全部达标。及时办理竣工合格工程移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加大督查力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现场巡查、专项督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的项目工程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工程产权单位等认真进行整改。要积极推行村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创新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为树立加强工程质量工作导向,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具体另行通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各地抓好项目工程质量,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