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制定了生物质燃烧供热设备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至9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人:孙文清 0351-8235233,邮箱:sxnynctnjglc@126.com
李 敏 0351-6261353,邮箱:1041161698@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农业机械专项(生物质燃烧供热设备)鉴定大纲(公示稿)
附件:农业机械专项(生物质燃烧供热设备)鉴定大纲(公示稿)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