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通知》(农办机〔2021〕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机〔2021〕136号)的要求,经测算评审等程序,对铺膜播种机、残膜回收机、根茎作物播种机械、薯类收获机品目中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7月11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971-6101776
电子邮箱:qhnynctnjc@163.com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