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安全工作落实。二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及节假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难点,加强执法监管
(一)加强渔港渔船安全检查。一是节假日期间,渔船进出渔港频繁,要重点加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引导渔船有序停泊,防止渔船碰撞等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渔港安全巡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好应急物资登记管理。三是加强渔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航行信号灯、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和渔港消防设施配置使用情况,整治渔船不按规定持有效证书航行作业、不按规定标写悬挂船牌(船籍港)、不按规定执行进出报告制度及值班了望制度等问题;(二)加强渔船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一是针对节假日期间海上旅游观光的人数激增等特殊情况,要加强与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沿海乡镇政府等部门对接,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加大渔船非法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制止涉渔“三无”船舶从渔港内非法载客出海。二是加强与交通海事部门联系,及时发送航行通告和预警信息,督促海上渔船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值班了望,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三)加大海上作业渔船安全监管。一是针对近期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等情况,要做好气象预警信息转发工作,督促提醒渔民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严禁渔船违规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二是统筹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海上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对海上作业渔船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渔船通信导航、船员执证适任、值班了望制度落实等情况。三是加强南沙渔船船位监控,严格执行点名点验制度,督促渔船渔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渔船安全生产。
(四)做好其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要对项目施工工地、造船厂、执法船艇、办公区及宿舍区等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教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一要在渔港码头悬挂横幅、粘贴标语、播放广播,重点加强渔船消防救生、防台风以及渔船非法载客等方面宣传教育;二要加强与船舶公司、涉渔企业等联系,传达中央、自治区及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督促渔船及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要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提高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为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