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农办科〔2017〕26号).ceb 附件1:各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数.doc 附件2:“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doc 附件3: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doc |
农办科〔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
为宣传基层农技人员不畏艰苦、为农服务的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务实重干、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为农技推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农技人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寻找范围。最美农技员寻找范围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2017年农业部将确定100名最美农技员,按照1:5比例从各地遴选500名候选人。各省份推荐候选人名额以2016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数量为主要测算依据,详见附件1。农业部将从上述100名最美农技员中,择优产生2017年度“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人选。
二、入选条件
最美农技员推荐人应为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推广了多项农业关键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受到省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
(四)在县乡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事迹特别突出的农技人员可不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出具证明函。
三、工作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填写“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推荐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审核委员会,组织对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自下向上逐级推荐。
(三)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对省内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本省的推荐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报送本省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工作及公示情况等,并附本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四)农业部组织对各省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经评议、公示等程序,公布2017年全国“最美农技员”名单,组织有关媒体展示宣传“最美农技员”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基层农技人员遴选出来。近年部分省份评选出的省内最美农技员,可简化工作程序,直接经省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本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各省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电子邮箱。
(二)纸质材料报送。省级农业部门统一将本省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等材料报送到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推荐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8份。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
电话:010—59192266,010—59192911
联系人:李翀 付长亮
(二)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秘书处
电话:010—59194505,010—59194016(兼传真)
联系人:张璐 李敏
邮箱:tgxiehui@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25室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 1.各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数
2.“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
3.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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