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根据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制办关于做好2017年法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农业法治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17年全省农业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2017年全省农业法治工作要点
2017年农业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农业为目标,着力推进农业立法、农业法治宣传培训、农业综合执法、农业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努力做好农业立法工作
1. 推进农业地方法规修订。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完成好《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配合省人大及时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部地方法规的立法调研和修改草案起草工作,适时启动《安徽省农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农业地方法规体系。
2. 加强涉农法规规章研究和办理。根据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实际需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农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时提出修改建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切实加强农业法治宣传培训
3. 健全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全年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法律、涉农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委机关分别举办《农业依法行政》和《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2期农业法治讲座。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利用干部在线教育、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4. 开展基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坚持把培训农业系统执法人员作为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培训。9月下旬,举办全省新申领农业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11月中旬,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5. 努力创新农业普法形式。抓紧制定《安徽省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推进年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贯穿到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全过程,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组织编写农业法治典型案例。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江淮普法行”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扩大普法面,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维权和自觉守法意识。年底,委属相关执法单位要报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
三、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6.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五有”(有机构、有队伍、有手段、有制度、有成效)目标,深入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全省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项目,着力改善基层农业综合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树立典型,创先争优,积极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6月中旬,组织开展全省2016年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督查。
7. 完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重大执法活动开展、跨区域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办理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执法流程网上办理,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健全执法服务机制。坚持“打扶”结合,抓好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查处一批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出品违法案件,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减少违法现象发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8. 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和作风,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处罚与服务结合,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农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农业执法证件管理。
四、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9.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率。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
10.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政务信息,规范办事行为。落实《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和《安徽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要求,完善农业行政许可和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农业行政许可和农业行政处罚信息。
11. 强化农业执法监督。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修改完善《安徽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配套制度》。9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的监督。
12.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农业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和省农委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听证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农业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13. 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范围、期限,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即时对接。
14. 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完善《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法制办前置审查、备案制度,防止违规发布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15.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面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提升农业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公正性。
16. 加强农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为重点,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17. 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我委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方面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进行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6月底前,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我委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五、不断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
18. 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建设法治农业,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等农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面加强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
19.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抓,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引领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为农业法治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20. 加强工作考核。完善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创新考核方式,重点考核农业普法、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执法装备建设、农业执法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等,促进农业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年底,对委机关和各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农业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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