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函〔2017〕178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渔业)局(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农办加〔2017〕10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申报主体。包括历史古村、特色民居村、现代新村、特色民俗村等类型。集中连片以休闲农业为主要产业的特色小镇也可以申报。参加申报的村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申报村休闲农业发展应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农民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优美的生态环境。能够保护环境,制定了具体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形成了山水林田湖有机生命综合体和资源节约型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多元的产业功能。农业功能得到充分拓展,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三)独特的村容景致。乡土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乡村各要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村容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四)良好的精神风貌。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三、推荐程序
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畜牧、渔业等部门,组织所辖各县(市、区)相应部门积极申报。
(一)乡村申报。各行政村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17 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本村综合情况材料(情况介绍、图片资料、视频资料、获得荣誉等)。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申报的乡村进行核实评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登录中国休闲农业网(www.crr.gov.cn)填写相关材料的电子申报文档,并在《2017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上加盖公章,报送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市级推荐。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择优以正式文件向省农牧厅推荐。每个市州至少推荐1个村,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文件及所附相关材料,请于6月底前以市(州)正式文件报送省农牧厅农经处一份。
五、认定管理
各地推荐的候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经省级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后,由农业部认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并颁发牌匾。农业部对认定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规划指导,通过树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品牌,引领农耕文明传承、民俗文化展示、传统民居保护、美丽田园建设和休闲农业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严把推荐标准。各级农业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创新遴选机制,注重遴选过程,按照标准从优筛选,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确保推荐的村具有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搞好宣传申报。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申报活动,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营造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电子版请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甘肃休闲农业群(群号:278885318)下载。
联 系 人:赵 平
电 话:0931-8179189(传真)
电子邮件:zpgsnmt@126.com
附件:2017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