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2017年度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现就指导部署贫困县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涉农收费是否公示,有无乱收费情况。
3.有无向村级组织乱摊派情况。
4.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有无存在截留、挪用、克扣、套取和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使用范围和限额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有关要求
各市(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关于印发向贫困县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负〔2017〕1号)(以下简称《方案》)安排,加强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区域范围内针对贫困县的专项治理方案,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指导贫困县全面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2017年6月2日
关于组织开展贫困县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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