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7-06-09 17:05来源:重庆市农委   作者:未知

渝农办发〔2017〕76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农〔2017〕10号)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重庆市《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使用者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条例》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自觉的法制意识,提升农业部门勇于担当扛起农药管理的责任感,让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依法制药、依法建农。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0日—7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性。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解读《条例》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等方面的要求。

(三)《条例》新设制度及要求。既要宣传登记许可有关规定,更要宣传新增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职能及要求,逐级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

四、活动方式

(一)形式多样。开展《条例》的现场宣讲、座谈、咨询服务,印发《条例》宣传手册、宣传挂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标语参考内容见附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新媒体等,采取《条例》进厂进店、下乡赶场、进村入户等方式,宣传《条例》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二)多层级开展专题活动。市农委将在市级层面开展二项专题活动:一是“《农药管理条例》专题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宣传《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分发宣传资料等;二是组织各区县农业部门分管领导、监管执法机构、技术支撑单位及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解读《农药管理条例》。各区县农业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开展以上二项专题活动。

(三)宣传与监管并进。各区县要结合宣传培训,继续加大对农药市场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保证农药新政顺利实施。

五、相关要求

各区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好各项保障。要按照本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市农委将适时对各区县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落实市场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7月15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报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陈荣燕;电话:89133109;邮箱:cqnwaqc@163.com

附件:重庆市《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附件

重庆市《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参考标语

序号

参考标语

1

全面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增强农业绿色发展理念

3

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提升农药监管水平

4

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5

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6

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7

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8

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 开创农药监管工作新局面

9

正确认识农药 客观对待农药 科学使用农药 依法监管农药

10

认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 严格依法履职尽责

11

以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为契机 深入推进重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