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2017-07-30 16:43来源:湖北省农业厅   作者:未知

一、指导思想

根据农业部九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创建的工作要求,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特优区创建。创建工作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部分跨区域多县市联合的以市州为单位组织,选择在全国知名、有竞争力,在行业领先的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择优创建,着力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进农业信息化示范应用,加快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将特色农业培育成区域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扶贫致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

二、创建目标

按照分年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2017年选择蔬菜、水果、茶叶、牛羊等四个产业进行创建申报。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支持16个左右县(市、区)开展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国家级特优区。

三、申报区域和条件

(一)蔬菜特优区申报区域和条件。

1.申报区域。纳入《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湖北省蔬菜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水生蔬菜、食用菌、魔芋、高山蔬菜优势区,或者是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蔬菜保供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以蔬菜产业为主要扶贫产业优先申报。

2.申报条件。

(1)生产规模。水生蔬菜种植面积7万亩左右,食用菌规模5000万袋左右,魔芋面积5万亩左右,高山蔬菜面积30万亩左右。

(2)产值比重。水生蔬菜产值应占全县(市、区)农业总产值的10%左右,食用菌20%左右,高山蔬菜20%左右,魔芋5%左右。

(3)产品质量。2016年全县(市、区)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品牌创建。品牌特色明显,获得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地理标志登记、注册、保护的区域公共品牌,或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

(5)信息化水平。启动或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应用等,信息化应用行业领先。

(二)水果特优区申报区域和条件。

1.申报区域。纳入《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区域;或是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和产品竞争力强的区域。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以水果产业为主要扶贫产业优先申报。

2.申报条件。

(1)生产能力强。柑橘生产面积20万亩左右,桃、梨、葡萄等要求生产面积在7万亩左右。

(2)产值比重高。单类水果产品的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有较高的比重,柑橘产值占农业总产值20%左右,桃、梨、葡萄等占到4%左右。

(3)品牌影响大。获得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地理标志登记、注册、保护的区域公共品牌,或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

(4)产业开发实力强。区域内至少有1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5)质量安全水平高。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质量抽检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6)信息化水平。启动或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应用等,信息化应用行业领先。

(三)茶叶特优区申报区域和条件。

1.申报区域。纳入《全国茶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9-2015)》、《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湖北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茶叶县(市、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以茶产业为主要扶贫产业优先申报。

2.申报条件。

(1)产业规模大效益好。茶叶种植规模15万亩左右,茶叶产值占当地农业产值的比重20%左右。

(2)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全产业链开发能力较强,具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茶叶龙头企业;与茶农利益连接较为紧密,具有省级以上合作示范社。

(3)品牌建设有较好基础。获得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地理标志登记、注册、保护的区域公共品牌,或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

(4)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5)信息化水平。启动或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应用等,信息化应用行业领先。

(四)牛羊特优区申报区域和条件。

1.申报区域。纳入《湖北省农业(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牛羊主产区范围县(市、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信息进村入户示点县,以牛羊产业为主要扶贫产业的优先申报。

2.申报条件。

(1)产业发展基础好规模大。年出栏肉羊20万只或肉牛出栏10万头左右,牛羊产业占畜牧业总产值的30%左右。

(2)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全牛羊产业链开发能力较强,具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牛羊)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利益连接较为紧密,具有省级以上牛羊专业合作示范社。

(3)品牌建设有较好基础。以牛羊产品特色明显,获得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地理标志登记、注册、保护的区域公共品牌,或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

(4)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区域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5)信息化水平。启动或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应用等,信息化应用行业领先。

四、建设重点

特优区创建要在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品牌建设、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利益联结、推进信息化等方面统筹推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建设和完善“三个基地”、“三个体系”和“一个机制”,构建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市场主体利益共享、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一)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选择、生产过程、终端产品的标准化,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原料供应基地、名特产品的第一车间,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实现农旅互动、融合发展,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水平。

(二)加工基地。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情况,因地制宜,以发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点的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为重点,积极整合和规范发展各类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加快实现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最大限度挖掘特色农产品的增值潜力。

(三)仓储物流基地。在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依托公路网、铁路网、新增支线机场、电商企业布局,完善产地收储、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流通效率。

(四)科技支撑体系。把新品种培育和技术创新作为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措施,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保护等基础工作,加强新品种培育和提纯复壮,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示范,整县整区域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加快12316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深度融合发展,推进12316专家服务的标准化、可视化和值化。

(五)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和“三品一标”的申请认证和扩展。依托特优区创建,加强传统品牌的整合,集中建设叫得响、有影响的公共品牌作为特优区的主导品牌。强化品牌宣传推介,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建立特色品牌目录制度,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和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借助各类农业展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手段,开展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支持开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

(六)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形成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系列标准,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加强投入品和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完善产品追溯和质量监管体系。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统一追溯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实现对特色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流通过程进行全程追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特优区内特色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突出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市场准入、市场监测等关键关节,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控制、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七)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运营的基本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关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特优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创建主体,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地区实际,科学确定特色优势品种和重点区域,组织申报创建特优区,加强对特优区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整合各类资金对特优区创建予以支持。要强化特优区公共品牌的管理,维护品牌的权威性,提升品牌价值。特优区内各类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生产经营。要通过政策、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品质,采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推动特优区可持续发展。引导特优区内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合理、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特优区内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

五、扶持政策

根据参加遴选县市或市州在特色产业现状(面积、产量、产值)、品牌建设、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依据综合得分排序,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每个入选地区给予1000—2000万元支持。

六、申报审批

(一)申报。本着自愿择优的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市、区)申请函报所在地市州农业局(委)择优推荐。

(二)推荐。深度贫困县所在市州农业局(委)推荐3个县(市、区)参加遴选,其他市州推荐2个县(市、区)参加遴选。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独立申报参加遴选。同一市州推荐县市特优区创建产业不得重复,多个符合创建条件的县可由市州农业局(委)组织联合申报,但不得超过1个。获得推荐申报县(市、区)政府应出具项目建设承诺书。

(三)评审。项目按照省农业厅下达约束性任务为主,采取竞争性分配办法,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项目实施建议。

(四)审批。省农业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程序报批,推荐16个左右省级特优区开展创建,下达项目实施批复。

(五)实施。项目县(市、区)根据省里下达的任务和资金安排确定实施主体、补助资金等,形成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备案,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年底上报工作总结,力争创建国家特优区。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提出申请,申请函须明确组织领导、地方支持政策等内容。

(二)推荐文件。以市州农业局(委)名义出具推荐文件,填报《2017年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书。包括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创建基础及目标(主要指生产规模、产业融合、品牌培育、集约经营、信息化应用、绿色发展、质量安全、农民增收),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内容、建设进度、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地方配套支持政策、绩效目标等)、资金投入概算、保障措施等。格式提纲见附件1。

(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五)有关证明材料。拟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申请表复印件(如农户超过20个,只需提供20个);本地出台的支持特优区创建的政策文件和规划等;产业扶贫证明材料;品牌建设证明材料;农业信息化应用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资料。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规划引领,抓紧编制本地区特优区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国家、省级特优区的创建与申报工作。各创建主体要成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行业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编制特优区建设方案,制定特优区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支持。要积极引导特优区内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充分参与特优区创建工作,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合、多方共建的创建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省农业厅根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编制全省特优区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国家级特优区的创建与申报、省级特优区的创建与认定工作。厅行业主管处室、单位负责本行业特优区的遴选标准制定和监督实施,参与评审与组织认定工作。市州农业局(委)负责本地区组织申报、督促检查实施等工作,各地政府为申报创建主体,负责统筹支农项目资金支持特优区建设,落实园区用地指标,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

(三)严格监管与考核。特优区创建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省农业厅负责制定特优区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厅行业主管处室、单位组织特优区的考核工作,对考评不达标的特优区,提请建议撤销省级特优区称号,撤销特优区称号区域不再享受特优区创建政策。

(四)按时推荐上报。各市州农业局(委)将本地区推荐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函、《2017年湖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附件1)、《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2017年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装订成册,8月4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附件2、3采用EXCEL格式)报送省农业厅。请严格按程序推荐申报,超额或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祥华、凡星、丁可;电话:87740347;电子邮箱:hbscxxc@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湖北省农业厅行政楼417;邮编430070。

附件: 1.2017年湖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格式提纲)

2.县(市、区)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17年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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