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08-02 13:55来源:安徽省农委   作者:未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局):

    据省气象台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将于7月31日—8月2日影响我省。受台风影响,大别山区、江南西部和淮河以北北部有强降水,过程累计降水量 80~140毫米,局部超过250毫米;期间平均风力5级左右,阵风7~8级,水面上阵风8~9级。对此,农业部已下发明电,全面部署农业防台风工作;省防指已于7月30日12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防指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农业防台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当前正是我省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秋收作物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同时长江、淮河干流以及巢湖等大部分水域禁渔期结束,渔民陆续出港捕捞。第10号台风“海棠”带来的强风暴雨将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局部地区旱涝急转,高杆作物发生倒伏,蔬菜大棚、养殖设施受损,作业渔船面临威胁等。前期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部分地区旱情严重,群众盼雨心切,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对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有足够认识和充分准备,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防御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监测预警。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第10号台风移动路径、强度和天气变化,分析研判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防御台风技术措施。渔业部门要第一时间将台风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水域的渔船和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强化灾情调度,主动收集、核实和上报灾情,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迅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立即动员相关水域作业渔船回港避风和人员上岸避险,确保在台风来临前全部安全转移。组织农民抓紧加固果树、大棚和畜禽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抢收已成熟作物,减轻灾害损失。台风来袭,将加重单季中稻稻曲病、稻瘟病发生程度,要依据水稻生育期,开展适期预防。各地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加强各项应对措施的督查,查找并消除隐患,确保应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对渔船、畜禽棚舍、蔬菜大棚的检查,防止因风灾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前期受旱地区也要因地制宜,科学利用雨洪资源,保障稻田需水要求。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