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财字〔2017〕75号
关于做好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
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按照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储备项目排序,经商省财政厅,择优确定了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县(详见附件1),现就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现场考察
为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准确、切实可行,项目县主管部门要按照储备项目申报和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对照项目申报材料和实施方案编制内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实施主体资格资质、技术能力、经营水平、资金筹措、综合实力及示范带动能力等项条件要达到项目申报规定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明确,实施区域集中连片、布局合理、达到项目规模要求,土地流转、用地审批等项手续完备;
3.项目建设内容和推广应用技术符合当地实际和申报要求,设施先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示范带动作用强;
4.扶贫项目要立足贫困村实际,做到扶贫精准、机制完善、效果显著,确保实现产业脱贫任务。
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考察核实后,出具考察报告(由考察人员签字确认),随实施方案一并报送批复备案。因现场考察不认真,导致项目实施中申请变更的,不予批复。
二、进一步完善建设内容
1.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按照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储备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完善技术方案,要设计合理,内容具体,指标详实,便于考核和验收。对于明显不符合规定建设内容和要求的实施主体,省里在审核实施方案时将直接剔除,且不予更换。
2.由于今年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改革,项目财政补助额度比储备项目申报额度有所减少,项目县总投资额度可以适当调减。同时,为保证实施主体项目规模,应结合现场考察情况,适当减少实施主体数量,但建设内容、标准、模式及推广应用的农业技术等不得作大幅调整,果、蔬、茶等产业项目应普及应用水肥一体化、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追溯等先进技术。
3.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应重点围绕今年省里新派“第一书记”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黄河滩区迁建村和贫困村,重新选择项目扶贫村,调整项目内容、编报实施方案,要符合扶贫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确保将财政资金用于特色产业生产扶贫,实现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脱贫。
4.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为扶贫工作重点村家庭农场的至少结对帮扶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实施主体为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农民合作社的,至少吸纳1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并脱贫;实施主体为有扶贫任务的县农业企业的,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10户或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10人。
三、准确编制投资概算
1.按照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细测算各项支出,对照财政资金补助范围与比例,准确编制项目投资概算。逐项列明项目建设所需材料、仪器设备、工程等具体数量、单价、资金等,明确省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用途和数量。整合到项目区的其他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要单独编报,并明确资金的名称、来源、用途、额度等。
2.按照资金整合要求,储备项目申报要求按产业和项目县限定补助额度的农业技术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主体的部分不再限定额度,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具体概算;用于县级技术推广部门部分,调减为一般不超过3-5万元(水果、蔬菜产业5万元,茶叶、食用菌、中药材产业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技术指导、培训和推广。
四、其他要求
市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切实保证编报质量。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应分别编报实施方案,经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联合行文,于2017年8月25日前上报省农业厅(3份)、省财政厅(1份)进行审核批复,同时发送电子版至67866118@163.com。其中,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批复。
附件:1.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县与补助规模
2.2017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发展(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格式与提纲
附表:1.2017年**县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总表
2.2017年**县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3.2017年**县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家庭农场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4.2017年**县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5.2017年**县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农业企业帮扶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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