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7]686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
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04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4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国务院和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网络,培育精干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打造示范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绿色高效适用技术,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4号)下达了全省的项目任务清单:深化改革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35520户,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59485亩,省级调训、市级集中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5555人。该任务清单涉及全省88个重点贫困县,农、财两厅已将其分解到有关项目县。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98号)下达了全省的年度绩效目标:支持178个农业县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14286人,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56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8574个,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70%。农、财两厅已将上述绩效目标分解到所有项目县。
三、落实重点工作
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效履职,发挥在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市场化主体的引导、服务和必要的监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崇州市、广汉市、宣汉县、丹棱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农技人员通过提供技术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加强绩效考评的新举措,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的新模式。支持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乐山市区域内的45个深度贫困县开展特聘农技员试点,以试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技服务特聘计划的实施主体,结合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的工作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新毕业大学生、农业乡土专家、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遴选一批特聘农技员,实行“部门管理、动态监测、实效考核” 的运行机制,采取“签订协议、严格考核、一年一聘、择优续聘”的办法,对特聘农技员进行规范管理,探索解决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农技推广事业单位招人难、空编严重的问题。
(二)建设运行高效的示范服务载体。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农业县建设2个以上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70%,同时,广泛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农技宝、E农通等开展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要落实“三牌两册”制度(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农业科技示范户门牌、农技人员胸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技术指导员手册),特别要加强和规范基地运行管理,统一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要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户),通过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交流观摩等措施,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便捷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考核电子化。
(三)加强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围绕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确定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科技示范户),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超过100个工作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及时发布苗情、墒情、病虫害发生等农业公共信息,制订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意见》(川办函〔2017〕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精神,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组织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人员补充新机制,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超过90%,超过1/3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五)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需求,广泛集聚农业科技资源,构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农业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提升农技服务效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强化工作管理
积极适应“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聚焦重点任务、聚焦绿色发展、聚焦资金效益,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一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狠抓任务落实。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分设在不同部门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农业系统内部统筹协调,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科学制订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已印发了项目实施相关文件,明确了管理方式、支持内容和实施要求,并分县(市、区)下达了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科学测算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订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市(州)农业部门要指导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制订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要注意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县级实施方案实施前报市(州)农业、财政部门审核,由市(州)农业部门统一收集,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纸质方案报农业厅备案,电子文档发送农业厅科教处(LYFU089@163.COM)。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等机制,切实落实好管理监管责任,加强项目执行的过程监督和信息调度。要配合财政部门切实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印发的《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07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资金监督检查。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政策有效落实。
四要重视项目绩效评估。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严格奖惩,确保政策目标有效落实。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以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标准。省农业厅按照农业部农办科〔2017〕28号要求,制订《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通过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线下考评与线上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督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地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和考评。加强考评结果应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五要及时报送执行情况。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要求,各项目县(市、区)在8月13日、10月13日、12月13日前向农业厅科教处报送各项任务阶段性执行情况,各市(州)农业科教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统一上报省农业厅,同时,加强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农技推广信息化数据等。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优秀农技人员及其典型事例,为农技推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8月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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