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种)发[2017]23号
关于印发《规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
创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牧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创建管理,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们制定了《规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创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大家,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规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创建管理提升服务
水平的指导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2017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规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创建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创建管理,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主体多元、公益互补、惠农便民”原则,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全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规范高效运行,为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规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六项”建设内容,搭建“六大”服务平台、提升“八有”服务标准、实现“十项”服务功能。2017年,巩固提升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40个、新建改造40个,到2020年实现全区特色产业重点产区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六项”建设内容
1、综合接待服务场所。悬挂统一规范的服务站名称标牌(xxx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在醒目处张贴各类证照;服务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独立接待厅,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配备具有专兼职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开展坐诊服务、电话咨询和现场指导服务;配备“农技宝”、信息发布电子显示屏,能够开展农情信息、气象信息、价格信息、金融信息、市场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同时将服务站服务资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上墙公示。
2、测土配肥站。建设肥料库房300平方米以上,配肥包装车间50平方米以上,配套自动化、智能化配肥机和测土配方施肥智能触摸查询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
3、农机具库棚。建设农机具库棚500平方米以上,维修车间40平方米以上,配套各类农机作业机械不少于30台套,维修设备5台以上,粮食类服务站作业面积1万亩以上,蔬菜类服务站2000亩以上,能够开展全程农机作业服务。
4、农资超市及庄稼医院。农资超市及庄稼医院面积50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种子、农药物资贮备库,有种子检验、植物保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能够开展种子质量检测和指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电子商务区。采用自建或选用第三方特色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自建或选用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设立电子商务专区,开设淘宝商店和网上展厅,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
6、培训室。田间培训学校或培训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配套电脑、投影、传真、复印、音响等设施设备;设立农民阅览室、农家书屋,并配备书柜、书架等设施,订阅收藏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和书刊报纸。
(二)严格“八有”服务标准
1、服务有合同。由服务站事前提供合同文本并与服务对象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报酬、支付方式、声明及保证等条款,约定双方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验收标准和方法、不可抗力等技术服务条款。
2、作业有标准。制定整地、施肥、播种、田管、收获、烘干、加工、贮藏等作业标准和收费标准,并上墙公示,做到标准明确,明码标价。
3、人员有培训。建立田间培训学校或培训室,在主要农事环节向服务区及周边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走出去”考察学习培训和“请进来”实地指导培训相结合,提高服务能力。
4、过程有记录。建立服务台账,制定农业生产档案记录表,对开展的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储、代加等服务项目详细记录,做到过程有记录,服务可追溯。
5、产品有监管。建设农业投入品管理平台,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流向、“三品一标”认证、质量检测报告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追溯体系。
6、质量有保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理念,通过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劳动力成本和投入成本,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让服务对象满意。
7、能力有提升。支持农技人员到综合服务站领办创办示范园区,组织“两组一会”和农业科研院所专家进行驻站指导,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面积,提高服务效率,实现节本增效。
8、效果有考评。按照《全区新型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组织星级评定方法(试行)》的要求,严格实行服务绩效考核制、服务满意度测评制、评星定级推荐制,使服务站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建设轨道。
(三)拓展“十项”服务功能
1、技术指导。在农业生产季节,综合服务站聘请区、市、县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咨询、指导,依托田间课堂,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帮助农民现场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科学种植水平。
2、农资供应。开设农资综合超市,按照“质优价廉、薄利多销、送货上门、全程服务”的要求,销售优质农资,方便农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和药械等农业生产资料。
3、测土配肥。建设综合配肥站,配备配肥机、测土配方施肥触摸屏查询系统和手机智能化施肥决策系统,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就近帮助农民进行配方肥推广应用。
4、统防统治。根据当地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和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意见,科学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与服务对象协议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扩大服务面积。
5、农机作业。为周边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并对辖区内农户购置的农机具进行免费管理、挂牌、检修和培训。
6、土地托管。采用全托管、半托管、劳务托管和菜单式托管4种模式,提供耕、种、收、储、加、销等系列服务。
7、金融服务。利用服务站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为种植企业、大户、农户提供融资担保、资金互动、粮食银行、农业保险等服务。
8、品牌农业。加快培育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构建品牌营销体系,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实行政策、标准、营销、标识、监测、追溯“六统一”,发挥品牌效应。
9、市场营销。紧盯目标市场,积极参加各种特色农产品展会,开展产品宣传、推介和经贸洽谈,建立外销窗口。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手段开展渠道营销,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10、休闲观光。利用有机水稻、设施农业等特色作物示范园区,建设田园观赏区和农业公园,实现由特色种植向休闲观光农业延伸,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
(四)构建“六大”服务平台
1、创建示范基地,打造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平台。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生产基地,选用推广优新品种,推广水肥一体化、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物联网智能管理等新技术,采用无人机飞防、冷链加工、粮食烘干等新装备,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2、开展“六代”服务,打造农机农艺融合平台。以农机作业服务为引领,购置激光平地、联合播种、大型收割、智能化插秧、宽幅打药、烘干储藏、蔬菜耕种收等农业机械,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储、代加、代销“六代”服务。
3、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充分利用农产品田头市场、城镇社区蔬菜直销网点和农产品互联网营销网络。配备电子显示屏,利用农业生产信息化及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平台,开展价格、电子商务及市场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帮助农户及时掌握市场行情,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
4、全产业链构建,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平台。从产前、产中向产后服务延伸,使种植、加工、贮藏、销售环节有机融合,积极拓展品牌建设、产品销售、金融服务和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农业公园等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产业链条上各环节的增长点,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动能。
5、拓宽融资渠道,打造金融服务平台。依托服务站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信誉,撬动银行金融信贷和社会资本,搭建金融服务体系,通过与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建立产业联盟和联合体等形式,提供融资担保、资金互动、粮食银行、农业保险等服务,解决资金周转难题,完善风险保障制度。
6、加强田间培训,打造新型农民实操实训平台。建立田间培训学校或培训室,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聘请技术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培训质量和档次,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服务方式
(一)合作式服务。探索政府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采取“龙头企业+服务站+基地+农户”、“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服务站+基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站+基地+农户”等模式,将购买服务、定岗服务、派驻服务和委托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订单式服务。在生产过程中,以订单方式提供服务,签订生产作业合同,按农民“口味”“做饭配菜”,便捷高效的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在农产品销售中,按市场要求组织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以订单方式促进产销对接,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增产增收。
(三)托管式服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及经营权的条件下,服务站与农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签订《农田托管协议》,就生产某一环节或全过程商定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由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良种、化肥、耕种、灌溉、防虫、除草、防病、收割、粮食存储购销等服务,实现农民打工和种地两不误。
(四)全程式服务。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机械收获、统一销售“六统一”模式,积极探索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加强社会化服务站支持政策研究,推动政策创设,积极推动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协调整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粮食(蔬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盐碱地农艺改良、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种业提升工程、绿色循环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园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等农业项目资金,通过采取直补、实物租赁、担保、贴息、保险、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对评为星级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在申报各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和财政扶持示范推广项目时优先予以安排,享受产业化后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站从事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开展星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创建,重点对达到二星级、三星级,且稳定为农户提供服务的,以“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新培育综合性服务站40个。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和“五制”管理,即服务站主体申报制、服务标准公示制、服务绩效考核制、服务满意度测评制、评星定级推荐制。2016年自治区挂牌成立的服务站须在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工商法人注册登记。对服务能力不强,群众满意度差的降星摘牌,对服务和带动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评星升级。
(三)强化安全生产。规范服务站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供应管理,严防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及劣质肥料销售;加强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认证及农业新品种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现场推进会等方式,选择一批基础较好、服务理念超前,服务功能齐全、服务质量到位,做法和经验可借鉴、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作为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典型成效带动全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创建工作,为加快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2017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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