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78号

2017-09-06 15:30来源:农业部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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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畜牧总站等单位申请对“北京鸭”等42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