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甘农牧发〔2017〕301号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
配合做好“千合农庄”项目选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旅游局:
根据省政府领导在甘肃万邦百汇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公司”)《“千合农庄”项目计划书》上的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千合农庄”项目落地实施,为配合万邦公司选点,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000个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以行政村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础资源丰富。具备乡村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牧渔业生产、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古村民居或民族风情等一项或多项资源条件,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全省旅游专业村以及旅游扶贫重点村优先考虑。
(二)村容景致独特。乡土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乡村各要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村容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三)产业特色鲜明。具有特色农业产品或优势农业产业,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旅游功能有机结合,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四)精神风貌优良。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五)交通条件便利。靠近城市、景区周边,或沿路、沿河,交通便利,可进入性较好。
二、遴选推荐程序
遴选推荐工作由各市(州)农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各县(市、区)相应部门实施。
(一)乡镇筛选。各乡镇对照遴选条件对所辖各村进行评估,向县级农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初选的行政村名单,并附相应村综合情况材料(情况介绍、图片资料、获得荣誉等)。
(二)县级复核。县级农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申报的行政村进行核实评估,符合条件的向市(州)农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三)市级推荐。市(州)农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农牧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推荐。
三、推荐数量及时间
每个县(市、区)推荐10-20个行政村。行政村名单及所附各村村情介绍等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由农业、旅游联合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牧厅农经处、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规划处各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和旅游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确保将具有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条件的村筛选推荐出来。全省1000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确定后,万邦公司将在充分尊重村集体和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综合各方关切,签订合作协议,按有关法律法规分批建设,以休闲旅游合作社方式投入运营。
联系方式:
1.甘肃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
联 系 人:赵 平 0931-8179189(传真)
电子邮件:zpgsnmt@126.com
2.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
联 系 人: 王兴海 0931-8873901
电子邮件: 821808398@qq.com
附件:万邦公司“千合农庄”项目计划书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抄送:甘肃万邦百汇商务有限公司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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