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要求,省厅制定了《山西省农业厅2017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延伸绩效管理,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农业部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印发的《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业部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牢固树立质量兴农理念,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应用,稳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做出新贡献。
二、责任单位
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发展计划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管理处、省蔬菜产业管理站、省农药检定所、省果业工作总站、省饲料兽药监察所、省名优产品开发中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三、工作内容
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全面强化监管措施,以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省、市、县三级联动,按照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全力组织搞好农业部对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强力推进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管理,推动属地责任落实、条件保障等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按照省厅总体部署,针对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6大专项整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狠抓执法办案,推进社会共治。(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加大监测和质检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例行监测制度,以省级例行监测为推动,实施检打联动,确保辖区内蔬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以农业厅例行监测结果为准);加快推进市县级检测体系建设及机构考核步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四)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落地示范, 推进生产者按标生产,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标”工作机制,稳步扩大规模和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制度和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舆情全天候监测,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积极、妥善处理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六)开展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巩固首批创建成果,积极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开展“双安双创”活动,充分发挥国家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七)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进村级监管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
(八)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依托专家及媒体多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解读。(相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指标体系
按照农业部绩效管理工作任务要求,共设置8个一级核心指标,40个二级细化指标,总分基础分100分。指标评估采取“基础分+效果分”的办法,工作全面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则得到该指标90%的基础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以该项指标分值90%为基准,按照指标体系中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具体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各指标剩余10%的分值按照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分档赋效果分,具体的效果分赋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
2017年10月,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完成制定2017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二)绩效实施阶段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底,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积极组织培训,加强指导沟通,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绩效评估阶段
1、自评阶段。2018年1月至2月1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附件1)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做出总体评价,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市农业部门对照省厅方案,将涉及到的有关工作内容证明材料直接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2、复核阶段。2018年2月11日至2月20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自评分数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复核方式主要以资料核实和实地抽查为主。若缺少证明材料,各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
3、总结阶段。2018年2月21日至2月28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责任单位和各市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对责任单位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撰写全省自评报告,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将自评报告和所有证明材料上报农业部。
六、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按照任务分解切实抓好落实。各市和厅属各责任单位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确保我省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各市农业部门可参照部级和省厅方案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形成层层落实的绩效管理格局。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对照延伸绩效管理任务内容落实好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延伸绩效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效力、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各责任单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邮箱。
联系人:刘联鱼 韩 斌
电 话:0351-8235283
邮 箱:sxncpjgj@126.com
附件:
1、山西省农业厅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2、2017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管理效果分赋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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