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厅系统“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11-24 17:55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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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农牧办函〔2017〕359号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厅系统

“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的通知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和10月31日厅党组会议、11月9日全省农牧系统“放管服”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厅系统“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各处室、各单位要对照11月9日全省农牧系统“放管服”改革视频会议厅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要求和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以及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对照检查。    

(一)厅党组会议纪要(2017年第6号)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涉及本处室的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第一批压缩时限事项是否落实,涉及通过修订法规规章下放审批事项的《甘肃省草原条例》和《甘肃省种畜禽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是否提出,行政审批AB角工作制是否全面落实,相关处室、单位需要抽调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人员是否到位,涉及使用农业部审批管理系统的处室是否就专用管理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问题作了沟通协调,涉及使用农业部审批管理系统需要向政务大厅农牧厅窗口的授权是否到位。

(二)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明确责任领导,是否明确责任人(行政审批AB角)。

(三)承接、下放和取消事项管理情况:对国家农业部下放的事项是否承接到位,对省级农业部门下放到市、县的审批事项衔接工作是否到位,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是否制定了后续监管方案,对取消、下放的事项是否存在明取暗批、明放暗留现象。

(四)保留审批事项管理情况: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制定并公开发布(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农业信息网)了办事指南,是否存在违规设定许可条件问题,是否存在审批时限超时问题,是否严格遵循审批程序,是否按时(7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审批结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是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五)“一站式”服务工作推进情况:所有审批事项是否入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办理,审批事项受理、送达是否存在多头受理、多头送达情况,审批事项办理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暗箱操作情况。

(六)网上行权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政务专网是否开通,所有审批事项是否实现网上办理。

(七)推进中介服务改革情况: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实行清单管理,是否制定了工作规范,是否存在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在关联中介机构兼职情况。

二、专项检查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对照自查。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各处室、各单位要围绕针对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工作,重点梳理“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立行整改。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处室、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特别是要针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行政许可各环节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坚决做到: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凡是下放到各市州、县区的事项必须有效对接,凡是承诺当场办理和限时办结的审批事项必须不折不扣兑现。

(三)建章立制。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处室、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把“放管服”改革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扎扎实实地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各处室、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安排部署,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结合“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动真格进行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要积极献言献策,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厅科技教育处、种植业处、畜牧处、草原处、渔业处等机关处室要填报《“放管服”改革对照检查清单》,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厅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1712室。

省兽医局、省农机局、省草原监督管理局、省植保植检站、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省种子管理局、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省耕地质量管理站、省畜牧产业管理局等厅属涉及农业行政审批工作的单位要将:①2017年7月1日至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通知单》和许可证(批件、批复)复印件、②《“放管服”改革对照检查清单》(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厅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1712室;③“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厅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1712室。

联系人:祁健    4609485

        汤芳    8179177

 

附件:1.“放管服”改革对照检查清单

2.2013年以来承接农业部下放审批事项清单

3.2013年以来省农牧厅系统下放审批事项清单

4.2013年以来省农牧厅系统取消审批事项清单

附件1--4下载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