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今日(4月25日),记者从民政部二季度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2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164.6万人。我国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4301元/人/年。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李保俊介绍,截至2018年2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164.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2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940.6万人。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541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301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为460万人。
按照我国《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所有地方农村低保标准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即2300元/年。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记者梳理发现,一些省份近年来多次上调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河南省两次提标,当年上半年,河南省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900元/年,当年9月22日,河南省再将这一标准提高到2960元。今年1月,河南省发文,农村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人均不低于3150元,变为年人均不低于3210元,高于2017年该省扶贫标准(3208元)。
还有一些省市实现了城乡低保的统一。今年2月,北京市政府批准,该市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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