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8〕770号(B)
陈日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实施我省乡村振兴中加强设施农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设施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省近段时期推进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种植业发展短板、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有力抓手,对全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近年主要工作
(一)争取建设资金。我省将促进设施农业发展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5年和2016年共安排3.16亿元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建设。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了1.8亿元用于设施农业建设,其中设施农业温室大根与田头冷库建设示范项目1.2亿元,农产品产地田头冷库建设示范项目30000万元,智能节水节肥灌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3000万元,推动农业投入机制创新,解决农业初期的高投入问题。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厅组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印发了《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组建方案》,省财政投入100亿元以内,其中首期安排30亿元,按不少于1:2的比例吸引社会投资人,建立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重点扶持设施农业发展。目前已落实母基金总规模440亿元,并已与首批合作企业完成签约。
(二)加强项目实施。一是组建实施专家团队全程指导。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组织省农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州大学、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和省农业厅属单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对接示范基地,实行专家团队驻点,全程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指导、网络建设、产品营销等服务。二是开展建设管理培训。从2015年以来,分层次分批次举办设施农业建设管理培训班,掌握国家和省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交流设施农业发展建设情况和经验,提高设施农业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出台《广东省农业厅省级农业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规范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推动我省设施农业发展
(一)统筹发展规划。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契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结合广东实际,统筹发展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眼长远、规模发展、高效利用”为原则,明确思路目标,提出政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全省新时期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引导我省设施农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推动出台设施用地、金融信贷、农业设施保险、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营造发展设施农业良好氛围。省金融机构为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政银保”“投贷补”投资政策向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进一步拓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等适合设施农业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覆盖范围,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提供资金支持。研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出台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将设施农业和种植的设施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降低设施农业投资风险。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动“设施农业装备、专用品种和关键配套生产管理技术”列入全省农业重大科技需求或有关科技项目,凝聚科技资源,整合创新力量,在适应我省气候特点的设施结构和建造标准研究、设施栽培专用品种选育和引进、适合设施生产的农机具及智能化装备研究、设施农业全程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体系制定等方面实现突破,构建我省设施农业技术支撑体系。
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彭福茂,联系电话:020-3728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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