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00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蓟州区等7个区申报的13家生猪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情况进行了审核,并按程序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复核。
现根据复核结果,将确定的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委联系,联系电话:88270381。
附件1. 2018年8月1日—2019年7月31日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企业名单
2. 2019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企业名单
2020年8月20日
公示附件1
公示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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