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五字诀做好生猪稳产保供

2020-09-17 15:45来源: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事编辑
近两年,沭阳县积极采取技术指导、疫病防控、政策扶持、挂钩服务、打击非法调运等一系列措施,生猪生产逐渐恢复,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呈现双增长,总体形势向好。
  1、强化政策支持促生产。我县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将其作为六保重要任务并列入高质量发展重点考核项目。成立了沭阳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指挥部,对该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沭阳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沭政办发[2020]29号),县政府第十七届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沭阳县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目标任务,压实责任,落实到场、户。从鼓励扩能增量、扩大贷款贴息、实行政策性保险免交、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优化生态环境管控等方面进行扶持,提振养殖信心。根据政策措施,到年底对完成生猪任务较好的乡镇和规模场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
  2、加快产能恢复强生产。一是推动现有猪场恢复生产。对282家省级规模猪场逐场制定养殖计划表,按月明确扩产复产计划,落实生猪规模猪场挂钩联系制度,开展疫病防控和恢复生产督查指导,保障现有规模养殖场加快补栏。二是督促新建大型养殖场尽快投产。对有新建规模猪场的11个乡镇下达交办单,明确到年底新增目标任务。对立华牧业、牧原、新希望等新建大型养殖场加大推动力度,抢抓工程建设,尽早投产形成实际产能,争取到年底新增生猪存栏10万头。三是鼓励产能扩增。对新增出栏10000头(含)以上商品肥猪养殖场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中出栏超出10000头的部分按照每头100元标准据实奖励;对新增出栏8000头(含)—10000头(不含)商品肥猪养殖场,每场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增出栏5000头(含)—8000头(不含)商品肥猪的规模养殖场,每场给予20万元奖励。落实新增种猪奖励政策,对符合省规定条件的新增种猪,给予每头700元奖补。
  3、抓好疫情防控保生产。一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加强调运监管,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防范非洲猪瘟疫情输入和违法调运行为发生。二是深化网格管理。压实网格管理责任,摸清网格内生猪情况,进一步压实养殖场户防控主体责任。三是全面落实疫情监测排查报告,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开展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及运输车辆监测排查。对屠宰场实行批批检,头头检;对无害化收集点实行周周检;对规模猪场实行月月检。对猪场外部环境执行消毒周制度,切实净化养殖场内小环境和养殖场外大环境。
  4、落实贷款贴息助生产。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印发《沭阳县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方案》,对在沭阳县境内注册并在境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落实临时贷款贴息。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本轮贴息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贴息截止时间计算。同时,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苏农计〔2019〕27号文件规定的贷款再给予1%的贴息。
  5、开展生猪保险稳生产。2018年以来,为稳定生猪生产,降低农户养殖风险,我县生猪相关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序开展。到2020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元逐年提高到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600元提高到800元。2018年承保能繁母猪7.3万头,育肥猪104万头; 2019年承保能繁母猪3.7万头,育肥猪12.54万头;2020年截止目前,承保能繁母猪2.5万头,育肥猪15.51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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