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稳定生猪生产能力,提升农(畜)产品保供给水平,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2287.499万元,用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出栏生猪补贴。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川财农〔2019〕176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补贴)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