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中南区联防联控工作,为区域内非洲猪瘟防控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关于印发<中南区非洲猪瘟防控环境风险监测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南区联防办〔2019〕11号)以及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环境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泉州市动物疫控中心继续组织洛江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永春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第4季度非洲猪瘟防控环境风险监测。此次采集115份环境样品,经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均为阴性。环境样品来源于3个生猪养殖场、4个生猪屠宰场、3辆运输车辆、4个农贸市场、2个无害化处理场(点)、2个生猪产品冻库、1个兽药饲料经营店、1个乡镇兽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