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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6号),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27万元。为进一步维护和稳定生猪生产,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给我市生猪生产带来的影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决定利用2021年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对本市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等给予支持。现按照《天津市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农〔2016〕47号)规定,特制定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方案。
一、项目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效防控处置非洲猪瘟疫情,加快发展生猪生产,确保实现恢复生产目标。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做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消除漏洞盲点,加快生猪补栏、扩能。胡春华副总理要求尽快调整优化防控策略和思路,健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国家有关部委今年以来也相继出台文件对防控非洲猪瘟疫情进行安排部署,农业农村部提出适应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明确要求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防控措施落实落地,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综上,将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本市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等工作十分必要。
二、实施目标
通过利用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支持,对本市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等给予补助支持,切实提升我市非洲猪瘟防控能力,为全面恢复生猪生产保驾护航。
三、实施方式
(一)支持对象。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二)资金使用方向。一是用于本市实施生猪调出大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安排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补助;二是用于提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购置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试剂和耗材等。
(三)资金分配和分配原则。2021年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共计127万元,其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部分,按照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视频培训班要求,该项资金以每人每年5万元、每个生猪调出大县20人为标准,依照中央和市财政3:2的比例承担。综合考虑资金结转情况,我市对蓟州、宁河等2个区,给予每个区20万的财政补助,共计40万元。其余87万元采取因素法分配,以2020年各涉农区生猪存栏任务完成率基准,按比例将资金分配给宝坻、武清、静海、滨海新区等4个涉农区,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
(四)资金下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共同拟定本方案,并下发至有关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同时抄报财政部。市财政局据此将资金拨付相关区财政局。
(五)资金使用。相关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编制资金使用方案,报请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备案。区财政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委,加快组织实施,掌握资金支出进度。
四、工作要求
为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区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做好资金的监管。相关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实施特聘防疫专员计划、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提升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落实和监管等工作。
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依据《天津市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
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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