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8日,县农科局刘宏晓副局长组织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县内兴泉肉联厂、兴安屠宰场等6家屠宰企业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检疫档案、出入场记录、消毒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检测、环境卫生等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卫生清理不及时、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相关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本次检查未发现生猪屠宰相关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检查组督促各屠宰企业做好消毒、体温检测、来往人员车辆登记等相关工作,确保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