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赣财农指【2019】27号)文件精神,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和樟树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至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拨付。2019年1月-12月,我市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害死猪110254头,按照平均80元/头的标准,共需补助资金882.032万元,此次中央下达补助资金517.43万元,省级下达补助资金68.57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各下达补助资金148.016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严格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