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2020-09-24 11:52来源:   作者:未知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制订了《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专用割台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联系人:闫和平,联系电话:0311-85873515,邮箱:13111552238@163.com。

  附件:《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专用割台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DG13Z 005-2020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专用割台(公示稿)9.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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