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供销社,山西农资集团:
当前,我国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切实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全省供销社系统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总社《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供销农棉字[2021]5号)文件精神,全力加强疫情防控和切实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优质农资供应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导督促开展工作,确保人员各司其职。农资经营企业要周密部署,加大采购储备力度,及时组织调运,保障农资及时配送,充实基层网点货源;要优化农资经营结构,保障化肥供应,提升农药、种子、农膜、农机等其他农资的供应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要大力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水溶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绿色高效环保优质农资的供应,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承担化肥、农药储备任务的农资经营企业要认真自觉履行承储责任,按时足量收储到位,发挥农资储备蓄水池和压舱石作用,保障春耕生产农资供应。
二、严格质量管理,全力维护市场稳定
各级供销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要带头保数量、保质量、稳价格,维护市场稳定。要针对近期化肥价格上涨较快现象,切实做好应对预案,有序组织调度货源,防止供应断档、货源脱销;要带头稳定农资价格,避免出现春耕期间主要农资品种价格快速上涨、市场供应大幅波动的情况;要增强质量和品牌意识,严格农资质量管理,严把入口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网点;要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稳定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农业综合服务
各级供销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农资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要开展电话订购、网络预约、线上指导等信息服务,推行不见面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及作业服务,避免在疫情期间组织举办大型农资展销、促销等线下聚集性活动;要坚持疫情防控,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将员工和服务农户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要依托系统内农资经营企业、惠农服务中心(站)、庄稼医院等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测土配方施肥、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要采取渠道融资、厂商联储、金融信贷等方式筹措流转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农资货源储备;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保障春耕期间运力充足,确保农资物流畅通,防止因为疫情防控造成农资发运配送困难。
四、强化市场监测,建立信息专报制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掌握农资市场供应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了解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出现的苗头性、潜在性、趋势性的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对策、拿出办法、协调解决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按照《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报送2021年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晋供农函〔2021〕5号)的要求,实施春耕农资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一由各市社汇总后上报,便于及时掌握本地春耕备肥备药工作进展。
各市供销社、山西农资集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报送信息,做到信息畅通。请于3月15日前将农资市场(包括需求、价格等)及农资供应(包括储备、销售、服务等)变化情况、农资供应工作采取的措施、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及农资供应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和办法、工作建议等内容形成文字材料,与《2021年全省供销社化肥储备和市场价格情况表》(附件)加盖公章后随电子版一并上报至省社农资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赵志强
电 话:0351-4041167 13753134172
邮 箱:sxgxsnzc@163.com
附件:2021年全省供销社化肥储备和市场价格情况表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