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20年,我省在组织专家对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开展投档审核工作过程中,发现山东宏发科工贸有限公司等37家农机生产企业存在产品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非补贴产品投档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对山东宏发科工贸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作出如下处理(详见附件:2020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
请相关企业对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于2021年3月19日前报至我局。我局将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我局拟处理意见。
联系人:王旭华,联系电话:0311-86256592,邮箱:hebnjj@126.com,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
附件:2020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投档企业拟处理意见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