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海市、山东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上海市、山东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种子管理总站、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周志强(电话:010?59191622,邮箱:zyspzc@agri.gov.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附件1、2021年上海市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
附件2、2021年山东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1年6月2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