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渔期以来,渔业休闲活动逐步进入旺季。为进一步加大休闲渔船执法监管力度,温州市全面构筑“事前、事中、事后”三段式监管模式,扎实开展伏休期休闲渔船专项执法行动,着力营造休闲渔船安全营运的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休闲渔船违规案件16起。
一是事前排查预防“清底数”。全面摸清全市休闲渔船底数、分布位置、营运区域等情况,采取“属地自查、市级抽查”的检查方式,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对全市65艘休闲渔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休闲渔船经营单位或个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出海”。
二是事中监管执法“严查处”。加大休闲渔船营运水域、上下客码头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海上作业休闲渔船登检频次,重点检查船舶和船员持证、消防救生通导设备配备、载客人员数量等情况,严厉打击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普通船员无证上岗、超员、超载、超航区、超抗风力等级航行作业等行为。
三是事后督查整改“塑闭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休闲渔船,严格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满足适航条件的一律禁止离港。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休闲渔船,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通过定期开展海上复查和提高处罚力度等措施,倒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休闲渔船安全、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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