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市渔业电台,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1〕83号)》精神,我局制定《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8日
为推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排查风险隐患,整治突出问题,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重特大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治理集中攻坚。(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市渔业电台按职责分工落实)
突出问题隐患:一是防范商渔船碰撞培训不到位。二是值班?望制度执行不好。三是编队跟帮作业落实不到位。四是执法监管力度偏软。五是点验点名开展不经常。
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碰撞事故发生。
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专题培训。利用禁、休渔期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渔业船员防止商渔船碰撞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确保培训成效。
二是严格执行值班?望制度。联合渔业公司、渔业协会,紧盯死守,督促大中型渔船在航行、作业和锚泊期间务必安排专人值班?望。由船长每天制定值班?望安排表,轮流值班,并做好值班?望记录。对?望过程中发现的险情要及时向船长报告,及时处置。要求船长和随船安全员要加强对?望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检查,确保?望制度有效执行。
三是落实渔船编队跟帮生产制度。要求所有出海作业渔船编队跟帮生产,尤其是赴南沙生产渔船,编队跟帮渔船必须达到3艘以上,编制渔船编队跟帮名册报我局批准后交由市渔业电台存档备案。渔业电台加强海上渔船实时监控,严防渔船单船离港出海作业,一经发现,立即召回。
四是深入开展强监管严执法。把安全监管执法纳入渔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结合海上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弥补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船舶(老、旧、木渔船及靠泊外地渔船)、重点区域(渔港、商船航线与渔船作业重叠区)执法监管,解决安全监管执法缺位和宽松软的问题。
五是落实渔业船舶点验点名制度。市渔业电台要对我市出海作业渔船进行点验点名,加强渔船日常“不定时点验”和重点时段、重点海域“定时点名”管理,每天点验点名的渔船不得低于出海作业渔船的2%,点名点验必须做好台账记录。
(二)开展渔船非法载客隐患整治集中攻坚。(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突出问题隐患:渔船载客载物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旅游旺季,渔船非法载出海观豚、“三无”船舶从事“渔家乐”现象依然存在。
工作目标: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有效整治渔船涉旅等安全问题隐患,防范重特大水上事故发生。
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渔船涉旅整治。加大对三娘湾景区、渔港等地巡查执法力度,严防“三无”船舶从渔港违规搭客出海游玩,严防渔船私自搭客出海游玩观豚。一旦发现渔船非法载客,必须严厉惩处。
二是加强对“三无”船舶携带游客从事涉渔行为的执法检查。结合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联合海事、文体旅游、乡镇等部门加大对“三无”船舶携带游客从事涉渔行为、“三无”船舶从事“渔家乐”活动等执法查处力度。
(三)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突出问题隐患:船员配备不足,人证不符,无证上岗等问题时有发生。
工作目标:强化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配足渔业船员,防范事故发生。
主要任务:一是规范渔业船员培训。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渔业船员培训活动,加强培训工作管理,注重工作成效,严防培训走过场,切实做到通过培训使船员提高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
二是开展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调查摸底。联合渔业公司、渔业协会,做好渔业船员管理,摸清渔业船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加强渔船进出渔港、自然港湾(渔船停靠密集)登临检查,重点检查渔业船员配合是否足员,人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无证上岗情况,一经发现问题必须返港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四是创新渔业船员培训和考试方法。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推行线上培训,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
(四)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集中攻坚。(渔政渔港监督科牵头,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市渔业电台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突出问题隐患:一是渔船年度检验不及时。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导致渔船年度检验出现空档期,造成渔船年审不及时。二是渔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备不齐全或更换不及时。三是老旧渔船较多。
工作目标:提升渔船适航能力,确保船属设备处于安全范畴。
主要任务:一是做好渔船年度检验工作。加强与交通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做好渔船年审、安全检查等工作,把好源头安全关。
二是加大对渔船的检查力度。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对渔船不适航和渔船救生消防、通信导航、号灯号型、用电用火用气设备缺损进行重点整治。全力做到登船检查“全覆盖”,规范做好检查记录。
三是加快老旧渔船的减船转产和更新改造。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老旧、木质渔船减船转产和更新改造,加强捕捞许可证核发办理对渔船安全的审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障集中攻坚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注意收集执法典型案件、典型事故材料,适时集中曝光警示,形成警示效应,保障集中攻坚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职能,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强化问题隐患跟踪督办,推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
热门资讯
HOT NEWS
热门视频
HOT VIDEOS
推荐
Orig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