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2021-08-03 16:17来源:农村部   作者:未知

  7月3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成果,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新发展理念,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聚焦“两州一县”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大中型安置区,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举措,进一步完善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在促进就业方面,提出建立搬迁群众就业台账,精准对接务工用工需求,逐步提高劳务输转的专业化、品牌化程度。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及时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精准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因人施培。优化就业综合服务,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及时调度就业帮扶进展情况,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在发展产业方面,提出制定后续农业产业规划,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产业基地。因势利导,扶持搬迁群众发展地方性特色产业。完善后续产业带贫益贫机制,加强安置点周边重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扶持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线上线下结合扩大产品销售,建立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沟通联系机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强东西协作产业扶持和产销对接,统筹资金、资源支持一批产业就业项目。   

  在改善安置区自然环境方面,提出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优化垃圾处理及中转设施建设布局。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力度。加强安置点周边企业环境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在提升配套设施促进服务升级方面,提出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重点用于补齐安置点基础设施,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机构。将农村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纳入乡村建设行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快安置点公共服务提质升级,统筹优质教师资源,保障安置点学生共享优质师资。全面提升安置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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