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融保险创新试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融保险创新试点。通过引进金融保险,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加强建后管护保障机制,从而确保高标准农田持久发挥效益,为广东粮食安全再添上“保险锁”。
根据《通知》,金融保险试点服务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工程质量方面,金融保险机构对竣工后潜在的工程质量风险提供保险保障。为减少质量风险隐患,金融保险机构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及时发现施工企业存在的质量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是建后管护方面,由金融保险机构建立专门的管护制度,打造协保员、村级管护员、农民用水户合作协会、外聘维修队四级管护队伍。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新建或存量高标准农田提供高效优质管护服务。
三是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方面,金融保险机构为高标准农田提供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保险保障,可结合管护服务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预警与事前风险防范。
四是其他方面,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探索扩大金融保险覆盖范围。例如:涉及施工单位风险,可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相关商业保险。
为确保金融保险服务质量,《通知》要求承担创新试点任务的金融保险机构,除具备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外,原则上应在试点县域设立自有的营业网点,熟悉当地农业保险业务,建立理赔快速通道。具有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服务经验的优先纳入。
对保险经费来源,《通知》明确,各地可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取的管护经费、项目管理费,农业保险资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金等多渠道筹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综合保障保险试点资金。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融保险创新试点,必将给力广东更好的扛稳“国之大者”,助力南粤粮丰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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