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禁捕水域钓具、钓法、钓饵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10-08 11:39来源:   作者:未知
为强化垂钓管理,持续巩固禁捕成效,助力休闲垂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西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厅起草了《江西省禁捕水域钓具、钓饵、钓法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xsjbb@163.com。

  附件:江西省禁捕水域钓具、钓饵、钓法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江西省禁捕水域钓具、钓饵、钓法清单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垂钓管理,持续巩固禁捕成效,助力休闲垂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西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本钓具、钓饵、钓法清单。具体如下:
  一、可用钓具清单
  (一)手竿,常见有矶竿(带线轮)、前打竿(带线轮),钩形不限,2枚及以内单钩;(二)筏钓竿(仅限获得批准筏钓使用),常见有筏钓鱼竿、筏钓轮,2枚及以内单钩;(三)拟饵钓,常见有路亚钓、路亚竿(包括枪柄、直柄竿)、飞蝇竿、路亚轮(包括纺车轮、水滴轮或鼓式轮、飞钓轮),路亚钩、毛钩,使用一至两枚单钩或连体钩(复钩)。
  1.单钩包括直柄钩(Straight Shank Worm Hooks)、铅头钩(Jig Heads)(鱼钩沟门不能超过2cm)、WACKY钩(鱼钩门不能超过2cm)、曲柄钩/宽腹曲柄钩(Offset Worm Hooks/EWG Worm Hooks)(鱼钩门不能超过2cm);

    2.连体钩(复钩):鱼钩门不能超过1.6cm的连体钩即复钩(注解:一个连体钩复钩即一枚鱼钩)。一个仿生饵(拟饵)上配钩不得超过两枚以上的鱼钩。

  二、可用钓饵清单   (一)手竿类用饵,要求符合行业协会标准生产的各类商品粉饵、各类鱼食料、玉米、蚯蚓等;(二)筏钓竿用饵(仅限获得批准筏钓使用),要求符合行业协会标准生产的各类商品粉饵、各类鱼食料、玉米等;(三)拟饵钓(路亚)、飞蝇类用饵,主要有硬体拟饵和软饵。   1.硬体拟饵:金属亮片(JIG)、勺子(Spoon)、铅笔(Pencil)、米诺(Minnow)、摇摆式小胖(Crank)、拨扒(Popper)、颤泳型鱼饵(Vibration)、复合型旋转亮片(Spinner bait);2.软饵类:蛆型软饵(Grub Type)、双尾蛆型饵(Double Tail)、虫型饵、T尾、卷尾、叉尾、虾型饵、雷蛙、胡须佬等。   三、禁用钓法清单   (一)多杆(两杆以上入水)、多线多钩、单线多钩(3钩及以上横跨水域的排钩多饵捕鱼,包括滚钩)进行垂钓;(二)使用笼子钩、连(联)体钩(钩门宽度超过1.6厘米以上)、爆炸钩、串钩、锚钩(三角锚,钩门宽度超过1.6厘米以上)、划钩、蹲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进行垂钓;(三)借助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可视锚鱼设备等)、鱼枪、弓弩、弹弓等工具进行垂钓;(四)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物质等)、含有毒有害诱鱼饵料(如菊酯类农药、有害诱鱼剂等)、窝料,并进行打窝,使用水生生物活体如泥鳅作钓,并使用泥鳅、虾等打窝进行垂钓;(五)未经批准使用(未经检验的三无)船舶、排筏、(橡皮艇、)浮动设施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六)使用其他法律法规禁用的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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