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公开申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确定天津市蔬菜种质资源库等10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天津市奥群牧业澳洲白杜泊绵羊保种场等3家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天津市换新水产良种场等3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天津市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等4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为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相应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一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2.第一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3.第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4.第一批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第一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附件2
第一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附件3
第一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
附件4
第一批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