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请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做出书面答复,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发送到lnsnjj@sina.com。我厅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联系电话:024-23448700附件:2021年辽宁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明细表.xls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0日2021年辽宁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明细表
热门资讯
HOT NEWS
热门视频
HOT VIDEOS
推荐
Orig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