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公示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鹤庆县辛牧旺兽药经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兽药GSP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理州农业农村局举报和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吴志敏,0872-2188169;
通信地址:大理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邮编:671000)附件:兽药GSP目录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
兽药GSP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