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黑农厅函〔2021〕1485号),经养殖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拟认定85家生猪养殖场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33家生猪养殖场为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2日至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反映。
联系电话:0451-82626649。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2日
黑龙江省第一批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公示名单